人社部24日發佈《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並徵求意見。大中專學生實習期間遭遇的事故傷害,人社部在意見稿中明確其不屬於工傷;此外還規定職工離崗後診斷爲職業病的可認定工傷。
目前,我國每年都有大批大專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到企事業等單位實習。學生實習期間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屬於工傷,此前一直沒有定論。
人社部在此次意見稿中說明,相關部門研究認爲,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之間未建立勞動關係,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實習學生權益保護可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等方式解決。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