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範運坤)江蘇省豐縣檢察院圍繞“四權”即重大事項決策權、重要項目實施權、資金資產處置權、幹部人事管理權,構建“五制”即重大事項決策機制、重要項目管理機制、資金資產監管機制、幹部管理評價機制、規範運行監督機制,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和權利運行風險防控,形成民主集中、決策科學、陽光透明、廉潔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該院自2012年推出該制度以來,在促使領導幹部養成“在監督的環境下工作,在法治的軌道上用權”的良好作風上收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