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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遊春亮
“陳學度自從在深圳市羅湖區東曉街道辦事處上任書記以來就利用手中的特權把他家的親人、親戚、親朋好友等安排在街道辦事處以及街道辦事處下轄的工作站裏,在不同的崗位上上班約有50人左右。”近日,一則名爲《羅湖區翠竹街道辦事處新上任的書記陳學度涉嫌貪受賄》的網帖甫一傳出,立即引發當地強烈關注。
陳學度於2011年4月起任翠竹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此前曾在羅湖區東曉街道任黨工委副書記、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等職多年。而網帖中所爆料相關情況大多都是陳學度在東曉街道辦任職時所爲。
“在東曉街道他從副書記上任書記後沒過多長時間,就購買了一部漢蘭達(2009版3.5升排量)價值約50多萬元左右,且在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轄區的某地購買了豪華別墅居住至今。調到經濟效益較好的翠竹街道任書記,上任沒多長時間,又購買一部40萬元左右的新豪華小車作爲個人獨享的座駕。”網帖爆料稱,陳學度在東曉街道辦事處任書記以來,大力發展裙帶關係,安排大量親友進入街道辦及下轄工作站工作,且在用車住房方面頗爲奢侈,存在公款吃喝的情況。
“區裏面照顧我們5個組建班子的領導,給我們一個指標來考試,考進了1個,其他7個都是沒有編制的臨時工,有兩個已辭職。”針對網帖中的內容,陳學度曾迴應稱,因爲一些親屬下崗了,恰巧這些親屬都在自己管轄的轄區,因此安排了8名親屬來街道辦工作。
“因爲當時原來那個老書記留下來的車已是15年車齡了,基本上可以說是報廢了,加上我們的工作用車跟不上,後又租了一輛。”陳學度表示,街道辦在用車方面有嚴格的規定,並沒有購車指標,都是租車辦公。
羅湖區紀委(監察局)近日通報稱,陳學度在東曉、翠竹街道任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期間存在違反有關規定購買、使用超標車輛,利用職務之便爲親屬安排工作,查明其有11名親屬在東曉街道工作,均不是正式在編人員。經區委研究決定免去陳學度翠竹街道辦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的職務,繼續接受調查。
經羅湖區紀委調查,沒有發現陳學度親屬公款吃喝簽單的問題。針對網友稱其住豪宅的情況,經查,2009年12月陳學度將羅湖廣嶺小區132.81平方米的房產賣出,售價爲340萬元,當月購買龍崗布吉桂芳園的別墅,面積爲339 .21平方米,市場價235萬元。此外,未發現陳學度購買別墅的資金來源存在違紀問題。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明昕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爲何像裙帶關係等以權謀私的腐敗行爲屢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對官員權力制約的薄弱性。權力不是任由官員隨意擺弄,要遏制這種腐敗行爲,就要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用制度來制約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只有給予更多、更健全、更完善的約束和監督,才能儘可能地減少因裙帶關係所引發的腐敗案件,從源頭預防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