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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信息發佈的權威性及公衆知情權的問題,大家認爲應高度維護。
“那天收到短信後我與親友在相互轉發希望引起防範;同時也通過各種渠道,譬如媒體的朋友去核實情況的真實性。”家長黃某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這時候政府部門能通過媒體發佈公告,就能避免大家半信半疑或者以訛傳訛,有利於做好防範工作。
莊金興也表示,“今後萬一再發生類似的事件怎麼辦?把學生堵學校裏不放出來不現實;不告訴學生家長也不行;但如果告知家長,怎麼說、說到什麼程度,都應該有個標準。”
針對“曹再發事件”,廣東一家網站開展了民意調查。超過80%的網友認爲“校園安全恐慌事件預警信息應該發佈”。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也表示,市民最終是要掌握知情權,但事件也要從危害性的大小、可信度的高低來區別。“必須要有一個標準限制在那裏,如果政府能將事態掌握在可控的範圍內,那麼就沒有必要去大規模擴散,以免引發市民無謂的恐慌;當傳聞已經傳播開來,那麼政府有關部門就應當及時、準確地發佈官方消息,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