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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中,在權威發佈者的選擇上有較大的分歧,其中41%的網友認爲是學校等教育部門,34%的網友認爲是公安部門,還有部分人認爲應該是“教育、公安、市政府等部門聯合發佈”。
“對一般性的校園治安、校園食品安全等事件,可由教育部門內部發出預警信息,但對重大、惡性案件的預警則應由公安部門主導發佈。”曾經在公安戰線工作多年的廣州市政府第二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廣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鷹博士接受記者採訪指出。
記者瞭解到,此前公安、教育部門都有聯合出臺文件應對校園安全的指導性文件,根據這個原則,雙方加強合作,區分不同校園危險因素,相應採取不同的應對辦法。“不管哪種預警信息發佈,都要遵循‘內緊外鬆’的原則,相關部門內部要引起重視,責任到位,責任到人,不能出現半點疏忽和問題,在對外,則不要造成人爲的過於緊張。”王鷹表示。
此外,王鷹還認爲,除了預警信息要準確之外,還要有分級制,進行分級管理應對,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但無論何種級別的安全預警,都要有現實性和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