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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春節臨近,又到了親朋好友聚會消費的高峯期,年夜飯能否吃得稱心如意是很多市民關注的問題。2012年,本市工商系統檢查了1320家提供預訂年夜飯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合同示範文本使用情況,其中僅98家使用合同示範文本,逾四成餐企使用的格式合同涉及霸王條款。爲此,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年夜飯訂餐應留心維權。
昨日,本報接到家住南開的高女士打來的熱線電話。高女士稱自己到幾個酒樓預訂年夜飯,卻發現酒樓對年夜飯管理各有不同。高女士表示:“有的酒樓只給顧客一張簡單的收據,有的酒樓雖然會跟消費者籤合同,但是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各不相同,而且條款明顯向着商家自己。”
爲了規範餐飲企業所提供的預訂年夜飯的服務,2012年本市工商系統共對1320家提供預訂年夜飯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合同示範文本使用情況,以及合同內容、格式條款內容、店堂告示、有關單據等是否含有免除企業主要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等情況進行了檢查。經檢查,使用合同示範文本的有98家,使用格式合同內有霸王條款的商家有573家,其他形式的有649家;簽訂年夜飯合同涉及總金額5935.46萬元,其中合同示範文本涉及金額98.58萬元、使用格式合同內有霸王條款涉及金額1310.24萬元、其他形式涉及金額4526.64萬元。針對這種情況,工商系統對不公平格式條款要求限期整改,幫助企業修改和完善合同格式條款,引導企業使用合同示範文本。
爲此,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應選擇在證照齊全、信譽高、衛生等級達標的餐飲單位進行消費。預訂要有書面約定,應詳細約定訂餐的價格、用餐時間、菜品名稱、違約責任等項目,若發現霸王條款等問題,要及時維權。結賬時,消費者要仔細覈對賬單,防止出現實際用餐價格與賬單價格不相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