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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朱敏彭瑋蔚)醫學上把發生傷病後的前4分鐘稱爲急救黃金時間,而對於120急救車來說,節省時間就是搶救生命。昨日,省政協委員鍾燕提交提案,建議政府立法確保急救車暢通。 “西方國家的經驗是開闢應急通道,只有救護車、消防車和警用車輛等執行任務才能通行,平時即使空着,別的車輛也不能通行。德國司機駕考前,首先要學會通過鳴笛聲音傳來的方向避讓救護車,識別救護車的專用通道,敬畏急救車等特種車輛特殊路權,造成事故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鍾燕建議,在學習和駕考時增加相關考試內容,增強人們的社會責任感和道德意識。
鍾燕呼籲政府立法,規定救護車等擁有“優先通行權”,普通車輛必須給救護車讓行。“可在救護車上安裝攝像頭,將不讓行的車輛記錄下來予以重罰。在罰單的背面,印上‘請您行個便,給生命讓道’、‘您讓一小步,溫暖一家人’等宣傳標語。”
鍾燕提議建立120、110、122、119聯動機制,完善急診“綠色通道”。“無論什麼原因,在搶救生命面前都應該禮讓,這是最大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