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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書文
這是幾張民國時期的身份證,其長10.8厘米、寬6.5厘米。身份證的正面分上下兩部分:上部分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注意(1.無照片者暫以指紋代替,須在表內注明兩手箕斗。2.箕用×代表,斗用○代表)指紋(手別:左手、右手。指別:大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下部分的內容包括:教育程度、服務處所、職業、住址、配偶姓名、附記。
身份證的背面也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分的正中是西安市國民身份證;右上首有戶籍、簿號(第×號)。民國某年某月某日發。正中有朱紅的『陝西省會警察局』大印;下部分為持證須知:1.此證須隨身攜帶以備檢查;2.此證如遇憲警及其他依法檢查人員或保甲長查詢時應交出檢查不得拒絕;3.此證如有遺失應填申請書並交補登手續費,向該管警察分局申請補發;4.此證有效期為×年。
民國時期的身份證與今天的身份證不同,雖然當時已有攝影,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經濟能力照個人的身份證照片,自然也就沒有『身份證標准照』,更沒有什麼拍攝證件照片的定點照相館了。但民國的身份證也有其科學和實用的管理特點。如采用了一些因素來強調和彰顯身份證的唯一特性。在沒有照片的情況下,用不同的指紋記錄來標識每個人終身不會磨滅的信息,這樣,我們就看到了有趣的一幕:左右手五指分別從大指開始順列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用斗和簸箕來標識。想想看,只要伸出雙手,數數您的簸箕和斗,就什麼都清楚了,不怕您耍賴。不過,細究一下,還是有漏洞的,茫茫人海中,斗和簸箕對應相同的人絕對不在少數。
民國身份證的另一個特點是詳細標注了私人信息:教育程度、工作地點、配偶姓名、從事的職業等。這與當今的身份證不同,在當時信息不發達的情況下,詳細地標識個人資料,有利於快捷而准確地核定信息情況。當然,因為借助了計算機等一些現代化的技術手段,現在的身份證已不需要再這麼做了,不顯示婚姻情況和職業等,注重保護個人隱私和資料安全。這些都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