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潔蕙 前不久,新鄉村的村民都在議論本村的“稀奇事”。“丁茂盛和他的‘丈母孃’結婚了!”
丁茂盛是個50歲的農民,與妻子結婚20多年了。兩人夫妻關係一直不錯,最近卻突然離了婚。更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丁茂盛居然和王曉麗的母親秦素英登記結了婚。那麼,丁茂盛究竟爲什麼要與自己的丈母孃結婚呢?
原來村裏動遷補償按人頭計算,但政府禁止常規性戶籍遷入,夫妻倆便想出了這個辦法,讓丈母孃以配偶的身份作爲“引進人口”分到徵地拆遷費50萬元,基本養老保險費6萬元。
兩人拿到動遷款後卻遇到了難題——買房要求出具結婚證明。於是,丁茂盛決定儘快和秦素英離婚,與王曉麗再結婚。沒想到接秦素英去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卻遭到了妻妹的阻攔。原來老伴去世後,秦素英的另一個女兒王曉萍一直和她住在一起。當她知道丁茂盛利用母親分到動遷補償後,覺得動遷款應該屬於母親,提出條件要求丁茂盛拿出50萬動遷款,否則就不讓母親配合辦理離婚手續。丁茂盛想,不離就不離,反正錢是不會給的。
可丁茂盛萬萬沒料到,不久就接到了法院的傳票,王曉萍代理母親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法官問及原因時,王曉萍脫口而出,“他爲了動遷利益,逼着我母親辦理結婚登記!”法官意識到這個案子不是一般的民事離婚案子,女婿與老婆離婚,與丈母孃結婚,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這也只有去問秦素英了。
秦素英說,當初女婿女兒告訴她,他們住的村要動遷了,每個人的動遷補償很豐厚,但苦於當地戶口凍結了,唯一的辦法就是辦假結婚。老人一聽,忙說萬萬不可。但是,經不住女兒女婿的軟磨硬泡,不得不答應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官經過全面審理,認爲秦素英是在脅迫下與丁茂盛辦理結婚登記的,而且,他們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還沒有超過一年。最後,法院判決撤銷丁茂盛和秦素英的婚姻關係。由於共同財產涉及國家補償款,應由有關部門處理。
丁茂盛和秦素英荒唐的婚姻關係終於解除了,丁茂盛夫婦的目的也達到了。但他們沒有想到,一場更嚴峻的訴訟在等待着他們。
其實法官在審理這起案子的同時,認爲丁茂盛和王曉麗的行爲,很可能屬於一種詐騙行爲。已經將案件情況通報給了公安機關。不久,當地檢察院以詐騙罪將丁茂盛、王曉麗向法院提起公訴。法庭上,公訴機關出具了秦素英的證詞,證明老人在兩被告人的多次脅迫下,才同意辦理結婚證,這一證據足以說明丁茂盛與秦素英結婚的真實目的是爲了獲取非法利益,實質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最後,法院判決丁茂盛和王曉麗兩人構成詐騙罪,但他們的這種行爲與一般的詐騙罪有一定區別,可從輕處罰,判處丁茂盛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王曉麗拘役3個月,緩刑3個月,並收繳了詐騙所得的50餘萬元。
(本欄由CCTV12《法律講堂》供稿,文中人物均爲化名,陳立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