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訊因部分當事人拒收法律文書,送達難在基層法院時有出現。日前,廣東省梅州市豐順區人民法院通過拍照方式留置送達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訴訟文書,這是自今年1月1日起新民事訴訟法實施以後,梅州市法院根據該法相關規定首次採用拍照方式留置送達訴訟文書,大大提高了辦案效率。
今年1月4日,豐順法院受理了原告張某偉訴被告李某榮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然而,該案在訴訟文書送達環節,被告李某榮及其家屬多次拒收應訴材料等訴訟文書,並將手機號碼等聯繫方式換掉。1月18日,辦案法官再次來到被告李某榮家中送達應訴材料和了解案件情況。被告李某榮的妻子以丈夫外出務工不在家爲由,再次拒收應訴材料。經辦案法官多次勸說並講明法律規定,被告的妻子仍然不願意代其丈夫簽收材料。因此,辦案法官按照新民訴法的規定,向被告李某榮的妻子說明相關情況後,以拍照方式記錄送達過程,並將應訴材料留置在被告家中。
該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長廖俊洪表示:“訴訟文書送達難一直是基層法院法官非常頭疼的問題,有時即使訴訟文書送到當事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屬手中,當事人或者其家屬也拒不簽字。”如今,今年開始實施的新民訴法對留置送達有了新的規定,採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爲送達,這就使法院在採取留置送達時可以更加靈活,意味着故意藏匿,不接受法律文書的行爲能得到有效抑制,法院將節約大量的司法資源。(黃義濤廖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