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電瓶車不需要繳納購置稅,還不用年檢車輛,與摩托車相比更爲方便,使用人羣越來越多。但是,電瓶車的安全問題也越發凸顯,已然成了新的“馬路殺手”。省政協委員畢普民建議,不妨也給電瓶車上牌照,勒住這匹沒有繮繩的“野馬”。
“一些生產廠家迎合部分用戶一味求快心理,無視電瓶車的政策界限,設計明顯超標。電瓶車‘摩托化’嚴重。”畢普民認爲,由於電瓶車目前在法律上列入非機動車範疇,對其安全管理基本處於盲區狀態。目前,電瓶車未實行登記上牌制度,更不存在第三者責任保險,這便容易使部分電瓶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產生畏罪心理和僥倖心理,造成肇事後逃逸現象,由於車輛無號牌,發生逃逸事故後也難以偵破,對交通管理工作產生嚴重影響。
“電瓶車的登記上牌工作已刻不容緩,要及時出臺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法規。”畢普民還建議,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要聯手行動,對生產、銷售違規超標電瓶車的生產銷售企業進行整治。
本報記者付豔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