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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國徽固定在菜市場的宣傳欄上,鋪幾張報紙在賣菜的桌臺上作爲法官的審判桌,再從村民家借來幾張桌椅,一個簡樸而不失莊嚴的巡回法庭就佈置好了。日前,廣東湛江吳川市塘綴鎮張屋村舉行了這場別開生面的民事審判,吸引了50多名村民前來旁聽。
本次庭審的案情並不複雜。原被告是夫妻,丈夫出外打工不幸發生車禍,造成四級傷殘,行動不便。妻子以婆媳關係不和等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考慮到被告行動不便,吳川法院決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審理該案。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原告妻子的離婚請求被駁回,法庭判決維持二人的婚姻關係。聽聞判決結果,旁聽的村民紛紛對法官豎起大拇指,感嘆“判得好,合情合理!”
“巡回法庭一般只審理案情較簡單的民事案件,讓圍觀的老百姓也能聽懂,客觀上起到了‘送法下鄉’的作用。”主審法官李特華說。
這樣的例子在湛江不算少數,漁船法庭、灘塗法庭、農舍法庭、大篷車法庭、大樹底下板凳法庭……本着便民、普法的目的,湛江法院將庭審開到了全市的各個偏遠角落甚至是海上。據悉,去年湛江全市法院以巡回法庭方式審理案件就達238宗。
“以巡回法庭爲代表,還涌現出了一批頗具特色的庭審方式:雷州等法院駐交警設立調解中心和巡回法庭;廉江法院駐醫院設立醫患糾紛調解中心,爲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醫療糾紛案件當事人提供從訴前聯調到立案、審判、執行的一站式服務等。”
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敖廣恩表示,巡回法庭既方便羣衆打官司,又能有效開展法制宣傳,可謂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