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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意義和作用是什麼?
2010、2012兩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明確提出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工作。可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是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明細權屬,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是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於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二是滿足集體土地流轉的需要。土地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在當前“保發展、保紅線”的大形勢下,農地流轉是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破解“土地困局”的關鍵,是未來經濟發展的增長點。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凡是依法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經過確權登記,做到產權明晰、四至清楚、沒有糾紛,沒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律禁止流轉。因此,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是進一步滿足集體土地流轉的需要。
三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往城鄉分割的二元土地管理體制,不利於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農村土地的市場價值未能得到充分釋放。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依法確認和保障農民的土地物權,進而通過深化改革,還權賦能,最終形成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是建設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的前提,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城鄉統籌的動力源泉。從成都給集體土地登記、明晰集體土地產權、實行城鄉統籌發展的成果來看,目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正日益縮小,開始呈現出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良好勢頭。 (轉下期)
靜海縣國土資源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