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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來勇)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玉華,近日因涉嫌受賄罪經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高玉華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化工系統,在煤化工研究方面有着特殊的貢獻,享受淮南市政府的特殊津貼,是淮南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專家庫專家,2005年5月任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7年升任該公司總經理。然而,就是在職務、地位不斷攀升的時候,他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踩上了紅線。
在擔任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期間,高玉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專家身份,爲淮南市一水處理技術有限公司、江蘇省某催化劑公司等單位在評審等方面提供方便並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2萬元。
鑑於高玉華到案後主動交代事實並主動退出贓款,檢察機關向法院建議予以從輕處罰。法院審理後採納建議,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