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副石爲紅寶石的碧璽戒指卻標註爲紅寶石戒指,標價是其實際價值的數倍。昨日,記者在《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新聞發佈會瞭解到,目前類似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問題已佔天津金寶飾品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金寶中心”)日常檢驗問題總量的三成左右。
昨日,《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新聞發佈會在市質檢院召開,該標準對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中印記標註、飾品名稱標註等環節進行了規範,將於2月15日實施。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目前標識“喧賓奪主”已成爲珠寶標識一大熱點問題。例如,市民劉女士在檢驗中心檢驗一枚羣鑲戒指時,檢驗人員就發現,該標識標註爲“紅寶石”的羣鑲戒指中鑲嵌有一大兩小三顆寶石,但其中最大、價值最高的一顆並不是紅寶石,而是和紅寶石在顏色上相近的碧璽,只有最小的一顆是紅寶石,其價值只佔到羣鑲珠寶總價值的十分之一,而按市場價,該戒指只值數千元,但實際商家卻是按真正紅寶石戒指要價萬元。
據悉,2012年,天津質監12365專線共接聽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類來電諮詢共計268件,其中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標識問題成爲諮詢熱點問題。金寶中心主任曹維宇表示,目前類似的標識問題已佔金寶中心日常檢驗該領域問題總量的三成左右。目前《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中明確規定,羣鑲珠寶玉石的飾品,命名中應包含價值最高、體積最大或數量最多的珠寶玉石名稱,其他珠寶玉石應該在其他位置或其他標識物中明確標註。
市黃金飾品協會祕書長李貴泉表示,《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標識》實施後,協會內全部70餘家相關經銷商將全部強制執行該標準,而依照該標準執行也將成爲協會評選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行業的示範店的必要標準之一,消費者在購買貴金屬與珠寶玉石飾品時,可以選擇這些經銷商以保證消費安全。(記者宋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