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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的姜朋飛在公交車上與人爭執挨了打,其45歲的父親姜世俊接到電話後,拿著約一米長的日本武士刀趕到公交車站接兒子,並將對方一人紮死。昨天,姜世俊父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審,父子倆均想替對方開脫罪責,姜朋飛哭著稱對不起父親。
-事件起因
一個舒服坐姿引起斗毆
姜氏父子是河北邯鄲人,案發前在北京打工。昨天上午9時40分許,他們被帶進法庭。
姜朋飛說,2012年10月19日晚6時許,他在朝陽區郎家園乘坐818路公交車,上車後,坐在他身後的李某用腿頂著他的座椅後背,讓他很不舒服,雙方因此廝打起來。
李某對此表示認可,他說,他下班後和幾名工友一起坐車回住處。當時,他想坐得舒服一些,就用膝蓋頂著前座,姜朋飛回頭和他說了一次,他就放下了,隨後覺得坐著不舒服,就又用腿頂,姜朋飛隨後使勁向後坐,頂疼了他的腿,雙方打了起來。
姜朋飛說,李某那邊人多,將他打倒在地,直到司機和其他乘客制止纔住手。挨打後,他給父親姜世俊打了電話,說自己在車上被人打了,讓父親去車站接他。
-終釀命案
父親拔刀助陣致一人亡
晚上7時左右,818路公交車到達通州區宋莊鎮白廟新村。
姜朋飛說,快到站時,李某踢了他一腳,還挑釁地問他,“敢不敢和我們一起下車?”他沒說什麼,和李某等人一起下了車,並看見父親姜世俊已經等在站臺上。
姜世俊當時手裡拿著一把約一米長的日本武士刀。他說,那是在潘家園市場買的。
姜朋飛見到父親後,指著李某等人對父親說:“就是他們打我的。”姜世俊上前揪住李某的衣領,問對方為什麼打人,李某也不示弱,雙方扭打在一起。與此同時,姜世俊說,他看見李某的四五個同伙跑過來,他隨即拔出了日本武士刀。在他拔刀回身的瞬間,感覺刀紮進李某的同伙劉某的身體。“我當時站著沒動,也沒用力,感覺是劉某衝過來沒收住腳,後面人又撞他,刀就進去了。”這一刀,刺破劉某的心髒,他被送往醫院時已經死亡。
在這期間,姜朋飛用刀鞘將李某打成輕微傷。事發後,父子倆先後離開現場,於次日被抓。
-庭審現場
兒子翻供要替父親扛罪
檢方認為,姜朋飛和姜世俊均構成故意傷害罪,不分主從。
姜朋飛雖然認罪,但翻供否認叫父親來是實施報復。“我就是讓他來接我一下。”而他此前供述,稱自己打電話讓父親“多帶幾個人,來打他們”。
另外,姜朋飛對父親是否帶刀的問題也翻供。他以前供述說,自己看見父親帶著家裡那把武士刀,當庭卻堅持對公訴人說下車時沒看見父親手裡拿東西。其辯護律師聽後很著急,反復提醒他,“要實事求是,爭取好的認罪態度”。
審判長也不理解,問姜朋飛,“那是一把90公分左右的日本武士刀,天也沒黑,你會看不見?”姜朋飛聽後沈默,審判長又追問一遍,他纔小聲答:“看見刀了。”
審判長問他之前為何不說實話?他哭著說:“我想替父親扛著點兒,我對不起父親。”
姜世俊當庭也說兒子沒有糾集他去報復,並強調兒子和劉某沒有任何身體接觸。
-死者家屬
為人父者應該勸架纔對
在辯論階段,姜世俊父子的辯護律師均認為,本案被害人存在明顯過錯,認為對方倚仗人多對姜朋飛進行打罵,姜世俊怕孩子下車後再被傷害,纔帶刀趕到現場。律師希望對姜世俊父子輕判。
公訴人則認為,本案中與姜朋飛在公交車上發生爭執的不是劉某;下車時進行挑釁的也不是劉某;劉某的工友證言稱,劉某是去勸架,因此不能說劉某有過錯。
昨天,李某沒有到庭,雖然曾被打成輕微傷,但他在開庭前明確表示放棄民事索賠。劉某的父親和妻子到庭向姜世俊父子索賠119萬餘元。劉某的老父親當庭問姜世俊:“作為45歲的人,你應該制止孩子打架,怎麼還去幫忙打?”
姜世俊承認自己不對,願意盡力賠償。他強調自己聽到兒子被打,也確實著急。他說,自己長這麼大也沒打過架,沒經歷過這樣的事。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