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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少宏通訊員/黃彩華)只因在路上經過看着不順眼,就把路邊的兩個陌生人打傷,並將前來攔截的治安隊員捅成重傷,前日上午,廣西男子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在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過堂受審。陳某當庭認罪。
現年21歲的陳某原系長安鎮某工廠員工。公訴機關指控稱,2012年8月5日凌晨1時許,陳某和兩個朋友(後兩人均另案處理)等3人喝酒後行至長安鎮上角社區銅古中路廣場時,陳某因看被害人吳某不順眼,便上前對吳進行毆打,並用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吳的手臂刺傷。陳某等3人隨後又來到長安鎮上角民興路口某旅店門口,見被害人丁某站在門口,又無故對丁進行毆打,致丁頸部、手臂受傷。
陳某等3人此後逃跑至上角社區上南路與中興路交界路口,坐上一輛出租車準備逃離時,被一名治安隊員攔截。該治安隊員要求陳某下車時,陳某反抗,陳某用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對方的手臂、腹部等處刺傷,致其胃破裂、空腸破裂,後陳等3人分散逃跑。在逃跑過程中,陳某和一名同夥被抓獲。
案發當日,陳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隨後被依法批捕。
經鑑定,上述治安隊員所受損傷爲重傷,傷殘等級爲八級;另兩名被害人吳某、丁某所受損傷均爲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