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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虧了延平法院及時出手。法院在第一時間採取了保護性措施,防止哄搶;同時抓住該項目前景廣闊的突破口,及時召集債權人會議,引導有資信的大債權人吸收小債權,以‘債轉股’參與企業的經營監管。”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下,這家企業很快辦理了變更登記,重煥生機。
“對有發展前景的涉訴企業,貿然運用強制措施,這無異於‘殺雞取卵’。而如果慎重判決,維持其‘造血’功能,保存其發展實力,就能幫助他們暫渡難關。”福建高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對陷入困境但仍有希望的企業,福建法院做到“四個不輕易”,即不輕易採取強制措施,不輕易凍結企業賬戶、扣劃資金和扣押財產,不輕易判決解除合同,不輕易動用懲罰措施。
給出路:
“危機”中找“生機”
如果沒有法院的調解,王先生很可能陷入創業以來最沉痛的“滑鐵盧”。因無力償還2900萬元的民間借貸,他被債主告上法庭。如果按正常程序,王先生的企業很可能被查封、拍賣,瀕臨破產。
但是,泉州中院並沒有一判了之,而是邀請商事調解員龔勤勤找王先生促膝談心:“你欠債不還,是不是遇到了困難?”王先生道出隱情:前年銀行銀根緊縮,他不得已向民間借款1億多元用以償還銀行到期借款,本以爲還款後銀行即能再給貸款支持,但銀行卻因沒有貸款額度,遲遲不予借款。
“你對繼續經營公司有信心嗎?”龔勤勤問。王先生眼睛一亮:“當然!我的產品不愁沒銷路,如果能挺過這個難關,一定能搏個好前景。”
經過法官多次調解,促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王先生先按月支付利息,延遲支付本金。利用這段時間,王先生選擇了一個最有利的重組方案,企業“活”了。
債務藏身、官司上身是企業創業之“危”;但能夠以和爲貴、協商合作,則能轉“危”爲“機”。如何化“危”爲“機”?福建省各級法院探索“訴調銜接、多方共贏”的路子。
爲避免對企業健康發展可能造成的影響,福建法院堅持“全面、全程、全員”調解的工作思路,通過委託行業、商會調解,借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基層組織人員參與調解等方式,努力尋求訴訟外柔性化解糾紛的渠道,引導債權人、債務人達成分期還款或減免利息的協議,緩解企業生存壓力。近年來,全省法院涉企業訴訟案件的調解率超過50%。
防跑路:
上門服務化危解困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不少中小微企業在經營管理中法律意識欠缺,在簽訂合同、業務操作、行使債權等多個環節存在法律漏洞,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和貿易摩擦。一旦出現經營風險,企業主往往採取欠薪負債外逃等方式跑路,隱患叢生。
事後應對不如事前防範。爲了從源頭上解決企業面臨的各種法律問題,福建法官結合開展的司法“走轉改”活動,沉到基層,走進企業,瞭解企業經營困難,宣傳法律法規,解決涉法涉訴問題。
在廈門知名景區鼓浪嶼上,每隔一段時間,思明法院的青年法官,就會深入轄區內的企業,爲他們“把脈”經營風險、“支招”管理創新。
電機制造是福安市傳統優勢產業。福安法院選派36名審判經驗豐富的優秀法官組成“法官服務團”,“一對一”定向聯繫該市中小電機企業,參與企業經營法律風險的研究,幫助排查化解矛盾。
龍巖市一些中小微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難,便轉向民間高息借貸,從而引發借貸糾紛頻發。在走訪多家企業後,龍巖中院提出由政府牽頭成立“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的意見,後被龍巖市政府充分吸納。目前該市組織成立了8家試點小額貸款公司,爲中小微企業融資10.5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