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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歐洲法院裁決航班取消應賠償乘客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朱增蘭):3年前,冰島火山噴發導致歐洲的航空交通癱瘓,衆多乘客的航班取消。而對這些乘客的賠償問題一直懸而未決。31日,歐洲法院對此裁決,要求所有航空公司進行賠償。
裁決結果爲:所有航空公司,即使在特殊環境導致航班取消的情況下,也都應該對乘客進行賠償。歐洲法院是在解決一起乘客與愛爾蘭瑞安航空公司間的糾紛時做出以上裁決的。這名乘客在2010年4月的班機因冰島火山噴發而取消,他被迫在機場滯留了近一週時間。爲此,這名乘客要求瑞安航空公司對他的餐飲、住宿和交通進行補償。但瑞安航空公司認爲這是自然災害導致的航班取消,拒絕任何賠償。
歐洲法院在對此糾紛的裁決中指出,根據歐盟法律,在航班取消的情況下,航空公司應該對乘客負責並進行賠償。航空公司應該根據乘客的等待時間,免費爲乘客提供相應的吃住行等一系列服務。即使是因爲特殊環境、不可避免的條件下航班取消,航空公司也應該履行這個義務。
瑞安航空公司當天迴應說,對歐洲法院的這一裁決表示遺憾,因爲這個裁決可以讓當時所有航班取消的乘客都可以申請賠償,對公司來說是很棘手的事情。瑞安航空公司還警告說,這一個決定會導致歐洲航空公司飛行成本大幅度提高,從而迫使航空公司提高票價。
對此,歐洲法院表示,雖然這一裁決會給航空公司產生經濟影響,但這對於提高維護乘客權益的目標來說並不算什麼,航空公司不一定非要通過提高票價來分攤賠償金的負擔,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決成本增加這個問題。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