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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1月29日,吉林省靖宇縣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刑庭庭長與辯護律師一起,到因瑣事刺死同窗的高中生小鄭家中進行回訪,詳細瞭解他在校的表現,併爲生活貧困的小鄭一家送去了米麪糧油,幫其度過一個溫暖的春節。
回訪中,當了解到小鄭在校刻苦好學、成績突出時,法官的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告訴他的父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八)》中規定了犯罪時不滿十八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除司法機關因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法律規定進行查詢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小鄭將來升學求職都不會有影響,讓他安心讀書。小鄭的父母連聲道謝。
近些年來,靖宇法院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始終堅持寓教於審、懲教結合的原則,用“教育、感化、挽救”方針,通過判後跟蹤幫教,開展回訪工作,促進罪犯改過自新,構建社會支持網絡,突出社區矯正組織的重要作用,讓他們走上正途、重塑人生;採取聊天、談話方式,與未成年犯面對面進行幫教,幫助其克服自卑、自棄的心理,幫助其解決思想上、生活上、學習上的困難,給予他們重返社會的希望和機會,避免其重新違法犯罪;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採取以案說法的方式,教育學生如何知法、懂法、守法,爲學生們以後的健康成長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李作俊姜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