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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聽取報告。姚林 攝
“全省法院狠抓執法辦案和自身建設,着力提升隊伍素質、審判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在能動司法中服務經濟發展,在維護穩定中彰顯司法擔當,在司法爲民中維護羣衆權益,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爲建設美好安徽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1月25日至26日,出席安徽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的代表對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
固本強基促進司法公正
“全省法院五年來共辦理各類案件1922132件,比前五年上升64.3%,基層法院增加有編制的幹警528名。相比之下,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馬鞍山代表團王翠鳳代表說。案件數量連年增長,加上審判領域不斷拓寬,辦案難度增加,法官長期超負荷緊張工作,有的法官積勞成疾。長此以往,法院幹警最終將不堪重負,容易影響法院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要儘快給法院增加編制,尤其要給基層法院增加辦案力量。”殷向東代表接過話題說。
“縣裏能給法院的編制很有限,建議中央、省裏繼續增加政法編制,多選拔一些專業水平高的人員,充實到法院隊伍裏。”無爲縣委書記林緒文代表說。
代表們紛紛呼籲,應儘快爲法院解決辦案力量不足的問題,建立適應審判工作需要的編制增補機制,爲法院工作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我建議把法官的工資提高到一定程度,就是你給他好處,都不值得去拿,用這種方式,來保證司法公正。”蕪湖代表團劉道強代表建議,在司法領域引入“高薪養廉”政策。
“應該理直氣壯地給法官提高待遇,但法院必須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打鐵還要自身硬。”何思忠代表說。
銅陵代表團陳良平代表建議,“要建立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解決互相說情、打聽案件的問題;加強對法院幹警八小時之外的監督,法官交友太廣,容易影響司法公正。”
代表們建議要更加重視固本強基,加強法官的職業化建設,提高法官品格素養。黨委、人大、政府和社會各界要共同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爲法院依法辦案排除種種干擾,支持法院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繼續加大對基層法院的投入,加強對法官的教育培訓,開展政法隊伍之間、上下級法院之間的人員交流。除了“兩長”交流外,副職、庭長等幹部也要進行交流,着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爲的高素質法院隊伍。
破解難題提升司法公信
安徽高院工作報告裏有兩組數字引起代表們的熱議:一組是全省法院強化執行措施,創新執行方法,5年共執結各類案件343586件,執結標的額達569億元。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共清理積案9萬餘件,執結率位於全國前列。
代表們認爲,近年來,安徽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先後出臺文件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省人大常委會專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定》。全省法院搶抓機遇,迎難而上,建立健全執行聯動、執行威懾、分段集約執行工作機制,構建執行工作綜合治理新格局,形成了人民法院主辦、多部門參與配合的執行工作新格局,執行工作進入了良性循環軌道。
“案件久拖不決難以體現法律的公正,法院進一步破解執行難,就要毫不留情地嚴懲惡意逃避執行的當事人。建議加強執行聯動與威懾機制建設,促進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潘耀代表說,“地方保護主義還是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議省高院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確保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司法權威。”
“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怎麼執行?建議加強研究,創新機制,可以成立省裏統一管理的執行救助專項基金,進行執行救助。”何友旺代表說。
另一組引起代表們的熱議數字是,安徽全省法院共化解各類信訪積案3483件。2012年,全省法院處理信訪7180人次,其中安徽高院處理2294人次,比上年分別下降3.5%和18.6%,案訪比在全國法院排名第26位。
代表們認爲,在化解涉訴信訪問題上,全省法院付出了大量艱苦的努力,措施得力,成效顯著。但信訪工作存在“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反覆上訪、無理纏訪等問題,嚴重影響司法權威,影響社會秩序。
“法院要建立健全信訪機制,法官一定要守住公平正義的底線,要耐心向信訪人解釋,要依法解決纏訪鬧訪。”方春明代表說。
王時銀代表建議,要完善涉訴信訪終結機制,該終結的一定要終結,規範信訪秩序,引導涉訴信訪在法制軌道內妥然解決。
看貪官受審應成領導“必修課”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法院報告裏提到,加大對職務犯罪的懲處力度,5年審結貪污、賄賂、瀆職案件5608件,判處罪犯7767人,促進了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這可以說是對中央部署和羣衆期待的有力迴應。”安徽省人大代表在審議“兩院”工作報告時,反腐成爲代表們的熱門話題。
“鐵道部近幾年連續發生了高級幹部的腐敗案,造成了很壞的影響。”上海鐵路局合肥火車站黨委書記李昌勤代表說,“我建議應從源頭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法律法規教育,在審理一些貪腐案件時,安排領導幹部參加旁聽,讓他們現場接受教育。”
李昌勤還建議讓領導幹部家屬去監獄感受服刑人員的失落,從思想根源和靈魂深處教育他們遵紀守法。
“加強反腐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戴夫代表建議,有些單位和部門是問題的高發地帶,這就需要我們預設制度,把“權力鎖在制度的籠子裏”,這也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保護。司法機關要經常深入到容易出現問題的部門去宣傳、普法,以案說法,給有關人員敲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