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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了,家住和平區的陳先生準備送兒子一套兒童餐具。這餐具無非就是碗筷,可陳先生在超市裏看了好久也沒選好,還發現一個問題:“我看了好幾個碗,下面還都寫着保質期,有三年的、五年的,以前我都不知道這碗有保質期呢。”
陳先生和幾個同事談論起此事,想不到大家也都是頭一次聽說。劉快樂特意爲此去了一趟超市,還真發現了問題。有一些內裏爲不鏽鋼,外邊有隔熱層的碗,都標註了保質期,一般爲五年,也有標註爲三年的。還有一種手感很輕,看似塑料製成的碗,標註保質期爲八年。而對於陶瓷碗,劉快樂先後聯繫了兩家廠商,均表示只要沒有破損,可以長期使用。
再說說筷子。劉快樂並沒有發現哪家廠商給筷子標註保質期,但在筷子的包裝袋上都注有一則建議:其中有建議三個月更換一次的,有建議三到六個月更換一次的。
市消協副祕書長金霞表示,既然商品標註了保質期,那麼超期使用必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建議消費者使用時一定要慎重。親們,購買碗筷時,請看看商品說明,如果有保質期,咱就別超期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