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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中通社報道,臺北市18歲少女小美(化名),從3歲開始就遭獸父猥褻。月前,獸父發現小美結交男友,竟拿鈔票折成的紙戒指向女兒下跪求婚,大言不慚說:“斷絕父女關係就可以結婚。”
小美不堪折磨,日前向警方報案,警方1日依強制性交罪將46歲獸父送交法辦。
警方表示,這名變態父親具有大專學歷,擔任過模具工廠員工、公車司機,現無業。而遭父親糾纏的女兒小美目前就讀臺北某大學一年級,她從3歲就被迫和父親發生不正常關係,母親發現後,在小美9歲時訴請離婚,帶走小美改嫁他人。但獸父仍藉故約她外出,強迫親密行爲。
小美向警方控訴,在其成長過程中,多次拉她進房猥褻,甚至強暴她,並以“父女是前世情人”爲由,向小美聲稱“所做的一切都是愛爸爸的表現”。小美說,父母離婚後,父親常趁母親不在時找她出去,並在快餐店廁所性侵她,直到她初中上健康教育課才知道父親行爲是性侵,但父親仍經常約她出去。
警方表示,已升讀大學的小美爲免繼續禽獸父親的糾纏,月前她返家收拾行李擬與男友同居,未料父親知道後竟對她下跪說:“嫁給我吧!”並用一張500元新臺幣紙鈔折的小戒指,要求女兒斷絕與男友來往,與自己“結爲夫妻”。
小美被父親說的話嚇傻,崩潰大喊:“我們到底是什麼關係!”沒想到父親竟說“斷絕父女關係不就可以結婚嗎?”小美當場無言,轉身要走卻被拉住,父親湊上臉吻她,還用手摸下體。小美忍無可忍,終在日前於母親陪同下報警揭父獸行。小美父親雖承認曾向女兒求婚,但否認曾多次強姦或猥褻親女,但警方認爲其口供不可信,將其移交法辦。
熟悉臺灣法律的律師張建鳴指出,臺灣法律無法斷絕親子關係,“有血緣父女更不能結婚。”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認爲,這名父親在成年女性身上無法滿足性慾,因女童無反抗能力,只好轉嫁到年幼女童,這種行爲應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