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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乾榮
“綠燈走,紅燈停,黃燈亮了等一等。”這兒歌幼稚園孩子都會唱,已經唱了幾代人。黃燈的作用就是“等”!鑑於“黃燈亮”時很多司機並沒耐心“等”,因此而釀成大量事故,年初出臺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定了“闖黃燈,扣六分”,處罰甚嚴。
這下子,很多司機不幹了,紛紛在網上“拍磚”、“吐槽”,有人引了牛頓力學定律說,對黃燈亮時的突然停車,難以把握,因此而被罰,冤枉。
那麼,“闖黃燈”是根據力學原理“難以把握”,還是由於陋習而“不去把握”呢?我認爲,屬於後者——只要克服“不在乎”慣性,便能控制力學上的慣性。
據我瞭解,比利時、荷蘭、泰國、韓國、俄羅斯等國,都嚴格規定搶黃燈扣分、罰款。爲什麼這規定在中國就“衝撞”了力學定律?本人上世紀90年代當司機,深感不少中國人開車十分隨意,甚至不無囂張,根本不配做一個“汽車社會”之人。汽車社會是文明社會,駕車者應是文明之人。汽車本應給人帶來方便、愜意和效率,而一旦不文明之人甚至野蠻人開起車來,汽車帶給人的,便是災難了。
一些中國人有錢了,買房買車了,然而其身雖富有,腦袋卻是貧乏的,滯留於矇昧階段,文明修養甚差。買了房,在小區以鄰爲壑、私搭亂建;買了車,在路上橫衝直撞、不管他人死活。我每開車上路,都膽戰心驚。您瞧那哥們兒,一會兒竄到這條車道,一會兒又往那邊猛拐,統統懶得打一下轉向燈。旁邊這位,叼着菸捲,一邊打手機,一邊平白無故把喇叭摁得山響刺耳。高速路上狂奔時速200公里,突然,一口濃痰從車窗飛出,讓你躲閃不及。遇出口擠成一團,一個口三輛車齊頭並進往外擠,結果誰也別想出去。最令我憋氣的是,一次過鐵道,橫杆放下了,杆前汽車已停,後車紛紛從前車左側逆行而上,把整條路堵得死死,鐵道那邊,一如這廂;結果,火車已過,鐵道兩邊塞滿汽車,車頭對着車頭,誰也別想走,直至一個小時後交警趕來,才慢慢疏導開。至於酒駕、醉駕、加塞兒、斑馬線無視行人、搶黃燈、闖紅燈等等,更爲家常便飯,不值一提,很多所謂名人帶頭違規。據統計,我國是全球交通事故最多國家,平均每年10萬多起,其中80%由違規野蠻行車引起。大量事故而致車毀人亡,實質上是肇事者蔑視別人生命,沒有人性!
我國汽車擁有量呈井噴式發展,幾乎是個人便能開車。由於此前人們文明程度偏低,文明教育缺失,文明習慣尚未養成,如今令巨量司機都像文明人似的文明駕駛,光有空洞的文明道德教育,難有立竿見影成效——他積習難改,公德於他,猶如風之過耳。但嚴刑峻法,會令他心疼、肝顫,至少讓他有臨淵履冰之感。交管部門說,實行“闖黃燈,扣六分”新規頭幾天,路口事故大減,便是明證。遺憾的是,面對滔滔“民意”,比如什麼“遇黃燈來不及剎車而致追尾”云云,法規採取了“退讓政策”,說暫緩執行……
而據我看,這問題不難解決——在即將行至路口之時,緩行一段,即可避免追尾;如此,慢慢的,司機們也會糾正頑疾,適應新範,逐步做到文明駕駛。所以,問題不是“來不及”,而是急急然習慣了。
黃燈其實是一種文明警示——對於文明人來說,它不存在罰款和扣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