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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黃潔
臨近春節,當人們的心情開始慢慢轉向了節日的喜慶和輕鬆時,還有一夥人仍在覬覦着他人財物,向那些警惕性不高的人羣、防範措施較弱的場所伸出“第三隻手”。記者從北京市多個基層法院瞭解到,每到年底,侵財類犯罪都呈現一定程度的高發態勢,而其中的扒竊和入室盜竊尤爲突出。
採訪中,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張鵬向記者透露這樣一個訊息,從這些高發的盜竊案件中可以發現,年底的各類盜竊案件外地來京人員作案的佔到了90%以上,很多竊賊都是多次被處理過的慣犯。這些“老賊”偷盜技巧不斷提高,膽子越來越大,其中很多還將目光轉向了寫字樓和大學校園等非公共場所。
劉某是一名有過多次盜竊前科的“老賊”。2011年年底,再次出獄不久的他就開始重操舊業。此次他將作案地點定位在了大學食堂內。大學寒假前後的短短几個月時間內,劉某就先後走進了北京市的四所高校,7次成功偷盜學生手機,累計價值達2.3萬餘元。
通過監控錄像可以清晰地看到,劉某每次都是趁着學生吃飯的高峯時段,喬裝成學生模樣混入食堂,看到有將財物隨手放在桌子上的便順手牽羊,要麼就是利用人多排隊的機會,在出入口、排隊打飯的隊伍中,趁機摸兜行竊。
張鵬告訴記者,在盜竊案件中,如果是新手、初犯,其盜竊行爲往往都具有偶發特徵。而像劉某這種,固定在大學食堂內行竊,在同一地點多次作案的,多爲累犯或慣犯。他們出獄後,再次犯罪時往往具有很強的預謀性,計劃周密、手法隱蔽,還具備一定的反偵查意識,加大了警方打擊的難度。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認爲校園和寫字樓都有一定的安保措施,下手更難。但事實上,‘老賊’們卻發現,很多校園、寫字樓的安防措施並沒有那麼嚴密,只要找準漏洞反而更加容易得手。”張鵬說,以往在寫字樓內入室盜竊多選擇晚上下班時間,而臨近年底,很多賊越發膽大,光天化日之下也敢大搖大擺進入寫字樓內,假裝找人等,到辦公區域順手牽羊,然後迅速離開,流竄作案。
根據海淀法院的一份統計,在被抓的入室盜竊犯罪人員中,多次作案的慣犯比例正在不斷上升,同一人被發現入室盜竊3次以上的佔到了26%,其中最多的一人入室盜竊達23次。而且部分竊賊入室盜竊的對象已經不僅僅限於財物,包括年輕女性的內衣內褲、睡衣、絲襪等都成爲小偷的新目標,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行爲人的滋擾和非正常心態。
“但與‘老賊’們盜竊的猖狂相比,被盜事主報案率低,怠於配合警方調查也使得對這些竊賊的打擊面臨困難。”張鵬告訴記者:“從法院的統計來看,在此前審結的57起扒竊案件中,有52件都是被告人被羣衆或警察當場抓獲的。但是,被告人被抓獲後,往往會交代之前實施的多次盜竊行爲,可由於沒有報案記錄或找不到被害人,使得這些扒竊行爲無法查實,難以被作爲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張鵬說,統觀這些案件中事主的情況,很多人被盜後,覺得損失不大、怕麻煩也就放棄了報案。多人作案時即使當場發現,由於被害人或周圍羣衆心理有所忌憚,不敢聲張。
“刑法修正案(八)中規定,入室盜竊和扒竊行爲直接入罪,不再以盜竊數額爲定罪標準,無疑已經加大了對兩類行爲的處罰力度。對於再犯、慣犯、團伙作案和夥同未成年人作案的,還可以進一步從重或加重處罰。”張鵬呼籲,對扒竊犯罪再犯率高的問題,還需有關部門建立全國聯網的重點人口檔案,從而加強對此類人員的盯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