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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認真學習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精神,深入分析鐵路反腐倡廉形勢,把2013年確定爲鐵路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年”,在全國鐵路工作會議上部黨組書記、部長盛光祖提出總體要求,部黨組成員、紀委書記安立敏作了具體部署。
在“黨風廉政建設年”,突出抓住三個關鍵環節:一是突出對權力的制約監督。針對轉變鐵道部職能、確立運輸企業市場主體地位改革後鐵道部機關、鐵路局管理權責的變化,突出工程建設、物資採購、車皮管理等重點領域,突出兩級機關管理審批事項,突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在加強對權力制約監督方面推出一些實實在在措施。二是突出領導幹部的示範帶頭作用。通過專題教育、專項檢查、專項治理等手段,力爭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面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糾正,在改進領導幹部作風上有明顯改觀。三是突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效落實。明確今後凡有領導幹部因廉政問題被司法機關查處或被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給予撤職及以上處分的,一律追究管理責任。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問題,正職承擔管理責任;部門和系統發生問題,分管領導承擔管理責任。
“黨風廉政建設年”,具體抓好四個方面重點工作:一是開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題教育,組織開好部屬單位、部機關部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廉潔自律突出問題自查自糾,加大信訪舉報覈查力度,力求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二是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的源頭治理。強力推進物資設備公開招標採購,加強建設項目招投標移交地方交易市場後的監管,推進運力資源公開公平配置,從管理源頭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三是大力改進領導幹部作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在部黨組已經出臺實施辦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監督檢查具體辦法,保證執行到位。切實解決職工羣衆關注的違紀違規問題,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四是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持有案必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通過改革限權、科學配權、陽光示權、科技控權,最大限度排除人爲因素干擾,防止權力濫用,達到釜底抽薪的防治效果。
(據鐵道部紀委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