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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城縣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旁聽一起銷售僞劣液化氣案庭審。
“有了你們的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才能科學發展!”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張少康的這番表白,源於近日與百色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一次座談。
檢察長做代表“聯絡員”
張少康非常重視代表聯絡工作。他要求,自治區檢察院領導帶領14個工作組,分赴全區14個市,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通報2008年以來全區檢察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這是每年兩會前檢察機關的“常規動作”。
近年來,自治區檢察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健全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創新接受監督的方式,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創造條件讓人大代表及社會各界監督檢察機關。人大代表對自治區檢察院工作報告的贊成率逐年提升:2009年83.93%,2010年86.23%,2011年87.5%,2012年90.27%。
根據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自治區檢察院先後召開了全區檢察機關聯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電視電話會議等,相繼下發了多個文件,對聯絡工作進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其中,《關於認真做好領導直接聯繫全國、自治區人大代表工作的通知》規定,由全區三級檢察院100多名檢察長擔任人大代表聯絡員,統一規範領導直接聯繫人大代表的方式、次數、內容和人大代表意見建議的聽取、收集、上報、辦理等工作。
請代表“上門監督”
2012年9月12日,馬山縣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以及南寧市檢察院公訴一、二處,南寧各縣區檢察院公訴科及發案單位幹部職工旁聽了一起由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謝某受賄一案庭審過程。庭審結束後,在檢察院召開的案件評議討論會上,縣人大代表羅啓流說,參加這次旁聽很受教育,公訴人和法官庭審活動規範,整個審判公正、公開,建議以後多邀請人大代表參加這樣的熱點案件審理。
多年以來,廣西檢察機關通過邀請人大代表參加檢察長會議、年度總結表彰大會等,參與“檢察開放日”、檢察官論辯賽、“舉報宣傳週”、“檢察長接待日”等活動,既讓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把握,又贏得了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不少檢察院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聯絡人大代表的年度工作計劃,使年內各項聯絡工作的開展都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各業務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擬定邀請人大代表視察執法辦案工作的計劃,聯絡辦事機構通過梳理、分析一段時期代表委員的建議意見,找準代表關注的熱點焦點,準確判斷代表的監督需求,全院進行統籌安排,使聯絡活動既符合代表的監督需求,又符合各部門的工作需要。
四年辦理轉交案件428件
四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機關共徵集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意見或建議1500條,針對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的意見或建議,提出、落實整改措施1347條,辦理轉交、交辦案件和事項428件。其中,謝某與覃某之間的債務糾紛就是一例。
2007年5月,謝某爲裝修房屋,委託覃某管理裝修工程賬務及部分裝修事宜。6月8日,謝某與覃某進行結算,給覃某寫了一張收條。2009年7月,謝某到荔浦縣公安局報案,控告覃某非法侵佔其財物,要求追究覃某刑事及民事責任。荔浦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後因證據不足撤銷了該案。
2011年,謝某以民事糾紛起訴到荔浦縣法院,要求覃某返還幫謝某管理賬務期間侵佔被申訴人的欠款。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覃某返還9萬餘元給原告謝某。
覃某認爲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錯誤、審判程序有錯誤,請求荔浦縣人大常委會給予監督,該案被交荔浦縣檢察院辦理。荔浦縣檢察院審查認爲,荔浦縣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存在認定事實證據不足、超過訴訟時效、支持訴訟請求的錯誤。於是,該院提請桂林市檢察院提起抗訴。
目前,該案已經桂林市中級法院發回荔浦縣法院再審。
近年來,自治區檢察院分別被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評爲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至五次會議的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先進單位,被自治區政協評爲2011年度提案辦理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