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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超)記者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呼吸解熱鎮痛和專科特殊用藥等藥品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本市對文件中部分未列劑型規格價格進行了增補,並下發通知,從本月起正式調整呼吸解熱鎮痛和專科特殊用藥等藥品價格。
據介紹,本次價格調整中,統一定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的藥品共涉及20類藥品,400多個品種、700多個代表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爲15%,其中高價藥品平均降幅達到20%,絕大多數是市民常用藥。各醫療衛生、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藥品價格不得超過此次公佈價格。記者看到,此份名單中包括了洛索洛芬、美洛昔康、布洛芬等市民常用藥,對藥品的不同劑型、規格及其售價做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通知,對於部分未列出的藥品,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將於2013年2月8日前將申請定價資料上報,經審覈後公佈價格。在此期間,各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企業暫按現行價格執行,並將按照國家規定,取消部分藥品單獨定價價格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