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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興路上的路燈,已經壞了半年了,本來說去年年底會修,怎麼一直沒動靜?”市民餘先生日前致電“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此事。數據統計顯示,市民熱線開通至今,涉及路燈的投訴量一直居高不下,1月17日至今,共有119張轉派到二級承辦部門的路燈工單被退單,涉及市民來電260次,重複投訴率平均達118%。小小路燈,不僅給市民出行帶來麻煩,竟也成了困擾相關部門的“大麻煩”。 10盞路燈9盞不亮
昨晚7時,記者來到閔行區高興路莘吉路,這段高興路大約兩三百米長,每隔二三十米有一盞路燈,但9盞路燈不亮,只有一盞不停地閃着,光亮微弱。
莘吉路上的路燈情況也差不多。整條路黑漆漆的,車輛經過都減速慢行。多虧了一些商店的霓虹燈招牌,路口才成了整條路上最亮的區域。餘先生說,沒有路燈,對住在周邊莘南花苑一村、二村的居民影響很大,“去年年中就壞了,鎮裏一開始解釋說是移交有問題,承諾去年底會動工修復。”
相關部門都不受理
統計顯示,市民來電反映的問題主要是“有路無燈”或“有杆無燈”,還有照明強度不夠或路燈間距過大等。
工單被退回,說明二級承辦單位無法受理此事。通過分析119張退單發現,關於照明時間的工單,無論市級路政部門、電力部門還是區縣政府,均不受理。來電訴求是否合理姑且不論,現實情況是,行業主管部門、電力和區政府全部退單,誰也不肯受理此事。涉及太陽能路燈的工單也沒有明確歸口,比如市民希望淞塘路的太陽能路燈等早點開啓,對此,電力和區政府都表示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
職責劃分問題不少
記者從市民服務熱線督辦協調組瞭解到,關於路燈的管理分工,目前只有一個大概的範疇:市路政部門負責協調本市市屬道路、橋樑和隧道(如越江大橋和隧道、高速公路等)照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養護。
電力部門負責除上述範圍之外的道路、橋樑和隧道、快速路(高架)、越蘇州河橋樑、部分里弄街坊的路燈以及附屬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技術監測。對有電杆編號的路燈不亮、設施損壞等報修,實行24小時內修復。
除此之外,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區縣“託底”。對區縣管理部門提出的在現有道路上新裝路燈的計劃,市級管理部門予以支持。
但是,這樣的職責劃分問題不少。比如,如何區分市屬、區屬道路?區屬道路的路燈維護到底是區裏負責,還是電力部門負責?現有的職責劃分如此複雜,一來市民根本搞不清楚;二來也容易落入“誰都管、誰都不管”的怪圈。目前,市民服務熱線仍在敦促相關部門儘快釐清涉路燈投訴事項的分工職責。本報記者徐軼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