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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崔曉曄)去年“7·21”的一場暴雨讓房山區的韓大爺顆粒無收,他地裏的玉米苗全被衝跑了。韓大爺認爲是其購買的種子不合格,導致耽擱幼苗成長,才致幼苗難以抵抗暴雨,遂將種子經銷商張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損失9000元。記者今天瞭解到,房山法院經審理調解了此案,張某賠償韓大爺2000元,雙方握手言和。
2012年6月份,韓大爺在張某經營的種子店裏,購買了六畝地的玉米種子播種。6月底,韓大爺發現種子發芽有問題,張某便免費給韓大爺換了新的一批種子。誰知新種子剛長出,就遭遇了7·21暴雨。韓大爺投訴到種子管理站,管理站的結論是,7·21暴雨造成玉米地被泡,玉米處於幼苗期,被泡導致顆粒無收。
法庭上,韓大爺稱,如果不是第一次種子的質量問題,造成播種晚了10多天,作物就不會處於幼苗期,也就不會被泡後造成顆粒無收。
張某則認爲,玉米苗未能存活,是因爲暴雨之後沒有及時放水。同時,張某還提供了種子的相關檢測報告等材料,以證明種子質量是沒有問題的。
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張某當場賠償韓大爺2000元現金了結此事,握手言和。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