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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斷80個小時的道路,恢復通行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查到的肇事司機信息。
4日下午,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坍塌事故10名遇難者名單公布,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關於死難者賠償將按統一標准進行。
另外,4日下午,義昌大橋北半幅橋面雙向通車。
北半幅准行7座以下小客車
昨天15時40分,在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北半幅出現了過往的車流,至此,因大橋垮塌事故中斷了80個小時的道路交通得以恢復。不過,考慮到安全因素,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門對行駛方式、行駛車輛以及行駛車速有明確要求。
記者在現場看到,當地路政部門用隔離裝置將原本單向通行的北半幅橋面設置為雙向通行。此前,交通部和河南省交通廳的專家組對北半幅橋梁的受損情況和承載能力進行了檢測。
河南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劉國傑說:“按照專家的意見進行了修復,對北半幅橋梁加固部位又進行了檢測,專家認為目前北半幅橋梁通行小客車,安全是有保證的。”目前,北半幅橋梁只允許7座以下小客車通行,限速每小時60公裡。
“同命不同價說法”不實
昨天,記者從事故現場指揮部獲悉,10名死難者的身份確定,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分別來自河南、山東、江蘇等地,指揮部已經通知其家屬前來認領。鑒於目前事故調查和責任認定還在進行當中,事發地政府已經決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賠償金統一按照城鎮居民的標准來先行墊付。此前,網上有消息說,此次賠償存在著“同命不同價”,農村戶口比城鎮戶口要少22萬元賠償金的說法,並不屬實。
河流恢復原樣監測稱未出現污染
受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坍塌事故影響,現場附近位於河南省澠池縣一條小河曾呈現紅色,目前已基本恢復原樣。
澠池縣環境監測站介紹,1日晚上7時,他們開始對河水進行第一次取樣監測,此後按每天4次的頻率進行,鄰近村莊的井水每天1次。結合現場有爆炸物污染的可能性,環保部門在國家對地表水監測的銅、鉛、鋅等24項因子外,又增加了硝酸鹽氮的監測,由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和澠池縣環境監測站共同承擔。
澠池縣環境監測站工作人員魯亞雲介紹,根據監測結果,河水除了COD一值略微偏高以外,其他都符合國家三類水標准,沒有出現污染情況。而COD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事故運輸車輛裝載有大量白酒,經消防用水衝洗造成短期內有機物含量昇高。
至於河水呈現紅色的原因,監測報告單顯示,懷疑有大分子的染料物質進入水體。環保部門解釋,例如貨車可能攜帶顏料或食品染料之類的物品,進入水體以後造成視覺上的顏色感覺。
魯亞雲稱,對事故現場附近義昌村地下水監測沒有發現污染,未來一周將對井水進行跟蹤監測,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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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遇難交通違法不多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安監支隊調取了肇事司機和違法運輸車輛信息,結果顯示,肇事司機叫石彥飛,1979年生,河北省石家莊市?城人。所駕貨車車牌號為G·A70380,屬於他本人所有。據河北省交通管理局網站顯示,石彥飛2008年取得貨車駕照,近期交通違法記錄不多。
安監支隊負責人趙凱說:“駕駛人在2012年2月22日有一起輕微交通違法,罰款50元。在107國道上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記1分,在他的記分周期內只記1分。”石彥飛駕駛的貨車這幾年裡違法和事故記錄也不多。貨車是在2008年購買的,2011年的4月份到了石彥飛手裡,年檢顯示都為合格。“石彥飛所掛靠的企業和本人都沒有運輸危爆物品資質。”
肇事花炮企業一員工被刑拘
趙凱說:“企業對車主石彥飛的經營情況是不了解的,石彥飛只是每個月給貨運公司交一定的管理費,至於他經營什麼,拉運什麼,自己做主,自負盈虧。缺乏有效監管,也是釀成這起事故的一個原因。”
據了解,凱達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石彥飛的家屬已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另據陝西省蒲城縣委宣傳部透露,截至4日中午,蒲城縣公安局已對涉嫌連霍高速河南義昌大橋爆炸坍塌事故的肇事花炮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先後調查了該企業相關人員20餘人,其中1名孫姓員工涉嫌非法制造運輸爆炸物品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