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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經過人行橫道時要避讓行人
本報訊(記者鍾宏連)行車途中,遇到人行橫道有人走過,車主是否會停下來讓行人先過呢?想必很多車主都只是會減速慢行,而不會稍稍停下,避讓行人先過。現在新交規出臺,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將被扣3分,以及罰款200元。
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有一條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將被扣3分及罰款200元。
對於新交規,很多司機朋友不太適應。“有時候路過一些右轉彎的時候,明明看到沒有人過人橫道,可是突然間就衝出一個人,剎都剎不住車,又如何避讓?”車主林先生表示。
“我在過人行橫道的時候,都會提前放慢車速,如果前方有人要過或是正在過,我都會減速停車,等行人通過了,我纔會過”。車主黃小姐說。
據有報道稱,在其他城市就有汽車在路過人橫道時不讓行人而收到罰單,不但扣3分,還被罰款,而罰款的額度也按各市執行的不同,由50元到200元不等。
記者近日在鴻福路等一些人行橫道處看到,很多車輛遇到行人路過人行橫道時只是減速慢行,並沒有停車讓行人通過。而一些行人就算是看到車輛在勻速通過,也會快步衝過人行橫道。更甚至,在鴻福路口處設有一個左轉的出口。很多行人卻視前面50米處的人行橫道不見,大部分人都會從這個左轉出口橫跨馬路。
對此,有車主表示,明明這個左轉彎處沒有人行橫道,可是行人還是要從這裏經過,如果不小心撞上了,又是車主的錯,行人也應去走人行橫道,而不應在機動車道上穿梭而過。而車主在過人行橫道時,除了減速行駛外,看到行人已經在路過人行橫道的時候,也需要停車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