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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兩名聾啞女子經預謀後,在商店內趁人不備,盜竊顧客錢財,後被事主當場抓獲。日前,南開區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二人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黑龍江省女青年楊某與內蒙古女青年李某均系聾啞人。2011年11月4日15時許,楊某與李某預謀後,一起來到本市南開區八里臺新文化廣場二樓一商鋪內,趁正在逛店的顧客汪某不備,由李某作掩護,楊某出手盜竊汪某手機包一個(內有現金508元)。當日17時許,楊某與李某又來到該廣場三樓一商鋪內,採用上述手段將顧客張某包內的手機(鑑定價值2320元)及內裝現金974元的名牌錢包(鑑定價值1925元)盜走。後二人在逃離現場時被事主發現並抓獲,所盜贓款、贓物已收繳並全部發還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