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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萍鄉市委宣傳部6日向記者證實,該市蘆溪縣人大常委會調研員劉建萍因公車私用5日被免去調研員職務。目前,萍鄉市對其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將相關處理結果通報全市。
據通報,2013年2月4日中午,劉建萍應朋友之邀,駕駛蘆溪縣工業園管委會工作車輛(贛J31166)與妻子前往萍湘緣酒店吃飯,吃飯時,劉建萍飲用了白酒。飯後,劉建萍駕駛該車送妻子回家,在師範北路附近與一輛摩托車發生擦碰。
事件發生後,江西省萍鄉市紀委對羣衆反映劉建萍公車私用問題進行了嚴厲查處。2月5日,經萍鄉市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免去劉建萍的蘆溪縣人大常委會調研員職務,對其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和全市通報,並建議蘆溪縣委按幹部管理權限免去其相關職務。
萍鄉市宣傳部門稱,“劉建萍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在工作日午餐飲酒,私自使用公務車輛,嚴重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央、省市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有關規定。萍鄉市在通報中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及廣大黨員幹部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提高制度執行力。”
此外,萍鄉市委決定,今年春節期間全市公務車輛實行暫停使用、統一停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