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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陳思秀
日前,長春市商務局下發通知部署開展第三批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工作。第三批零售企業分等定級依據國家標準《百貨店等級劃分及評定》開展評定。
長春市商務局現代流通發展處處長李軍在接受採訪時介紹,我市目前已開始進入百貨店“分等定級”的申報工作。由於2007年長春市是零售企業分等定級試點城市,在分等定級工作中取得預期成效,此次將依據國家標準《百貨店等級劃分及評定》,總結前一次工作經驗,並借鑑其他試點城市的相關做法,開展評定。本次分等定級主要是對2007年獲得評定的企業進行復審並開展對新申報企業的等級評定,我市將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並且完全遵循企業自願參加原則。
據瞭解,該標準由商務部流通發展司、中國百貨商業協會起草,2011年年底由行業標準升級爲國家標準,並於2012年2月1日起實施。目前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歐亞商都、吉林亞泰富苑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長春國商百貨有限公司3家企業爲金鼎級百貨店,這是2007年商務部評選出的結果。申請金鼎級百貨店的標準爲達標級一年以上的百貨店、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年銷售額2億元以上;申請達標級百貨店要求面積大於6000平方米、經營兩年以上的百貨店。市商務局負責人表示,評上金鼎級和達標級的百貨店也不是一勞永逸,複評時如果不合格將被取消稱號。
我市第三批百貨店分等定級申報工作即日起開始。凡正式營業兩年以上,正常運營,沒有訴訟情況和較大經濟糾紛的零售企業均可參加本次百貨店等級劃分及評定工作,其中,達標級百貨店經營面積在6000平方米(含)以上,金鼎級百貨店經營面積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申請金鼎百貨店的企業,年銷售額須在2億元以上,相關企業可諮詢所在轄區商務局。
申報時間:2013年2月28日,參加申報達標的百貨店和達標一年以上申報晉級的百貨店於該日前完成申報工作。
複查時間:2013年3月15日,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於該日前完成第一批、第二批達標百貨店的複查工作。商務部將適時組織對第一批、第二批金鼎百貨店的複查工作。
審覈評定時間:2013年4月15日,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於該日前完成對申請第三批達標百貨店的審覈評定工作和對申請晉級爲金鼎百貨店的推薦工作。商務部於4月下旬組織對金鼎百貨店預選單位的審覈評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