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趙國勤通訊員劉立新) “積累多年的問題終於得到了解決,我們代表80多名職工專程來省檢察院致謝……”霧霾中的鄭州春寒料峭,而河南省檢察院六樓會議室裏卻暖意如春。近日,河南省經濟技術協作總公司職工張某等一行6人來到省檢察院,送來一封職工簽名的感謝信和一面錦旗。
原來,在2012年6月的舉報宣傳週期間,河南省檢察院檢察長蔡寧來到該院舉報中心,接受來訪人的舉報。河南省經濟技術協作總公司職工張某反映,總公司將下屬經營實體承包給他人,原總經理王志傑有貪污、受賄等問題,請求檢察機關查處。蔡寧表示,檢察機關歡迎和鼓勵人民羣衆實名舉報,對實名舉報件件必查、件件必復,對舉報的問題儘快安排有關職能部門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
當天,蔡寧將舉報件批轉鄭州市檢察院查處。該院組成專案組,查明總公司下屬某煤礦原礦長王高僞造“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公章,欺騙有關政府部門非法轉讓該煤礦採礦權,造成3000餘萬元國有資產流失;查清王志傑涉嫌挪用公款、受賄、貪污及總公司原會計劉衛星涉嫌受賄等犯罪事實。經法院審理,被告人王志傑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劉衛星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王高涉嫌僞造國家機關印章案正在訴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