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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宜州市不斷深化和探索反腐倡廉協調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拓寬案源渠道,凝聚辦案合力,有力促進和保證了反腐倡廉案件查辦工作健康發展。近兩年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檢察院、法院等共查處腐敗案件95件,通過查辦腐敗案件,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39.6萬元。
一是健全反腐倡廉工作協調領導機制。宜州市反腐倡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市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紀委、監察、政法委、組織部、法院、檢察院、公安、財政、審計相關部門領導組成。明確由市紀委分管案件檢查的副書記指導案件管理室具體承擔反腐倡廉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跟蹤督辦各執紀執法機關對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是定期召開反腐倡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會議。堅持每半年召開一次反腐倡廉協調小組例會(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傳達貫徹落實上級反腐倡廉工作有關精神,聽取各成員單位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情況彙報,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查辦案件過程中遇到突出問題,需要有關執紀執法機關協同查辦或提供支持幫助的,根據辦案實際需要,由市紀委領導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召開個案組織協調會。
三是實行重要案件及線索相互移交移送制度。制定了《宜州市反腐倡廉領導小組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發現違紀的黨員、幹部涉嫌犯罪的,在給予黨紀、政紀處理的同時,及時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機關。司法機關在審理或查處的黨員、幹部涉嫌犯罪的案件,在依法處理後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情況,提供相關材料。審計、財政等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有關單位和人員有違反黨紀政紀行爲的,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需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法律責任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有關單位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爲,及時將案件線索及時移送審計或財政機關處理。2012以來,宜州市反腐倡廉領導小組互相移送案件線索達20件。
四是堅持聯合辦案,凝聚辦案合力。對一些影響重大、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違法犯罪,在反腐倡廉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堅決果斷地查處。2012年以來,該市反腐倡廉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織市紀委、檢察院、監察局、基層紀(工)委等單位,抽調精幹力量組成聯合專案組,通過多次召開公、檢、法等部門參加的重大案件協調會,及時通報案件情況,分析研究辦案措施,進一步做到了整體協作,相互借勢,在較短的時間查處該市鄉鎮衛生院商業賄賂案件15件,共有15名鄉鎮衛生院院長被追究黨政紀律及法律責任。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預防腐敗局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