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春節走親訪友、聚會少不了吃海鮮,但消費者很少注意購買的海鮮分量夠不夠足。
大年初五這天一早,天津市質監稽查總隊稽查人員來到位於賓悅橋附近的海中鮮廣場,以及位於中石油橋下的某酒店抽查計量設備。
在海中鮮廣場一樓,稽查人員對正在營業的5家海鮮攤販使用的電子秤逐一進行了校驗。一家海鮮攤的老闆看到稽查人員來檢查電子秤,顯得有些緊張,想對電子秤“做手腳”,卻被稽查人員控制住,有手疾眼快的商販則及時將電子秤關閉並重新啓動,還有的商販迅速將電子秤歸零。
儘管如此,檢查中還是存在不少問題。其中,問題最爲嚴重的一家商戶使用的電子秤誤差很大,稽查人員用砝碼校驗電子秤時,1公斤砝碼在電子秤上顯示爲1.3公斤,3公斤砝碼顯示爲3.9公斤,而5公斤砝碼則顯示爲6.5公斤。
稽查一科科長宗景超告訴記者:“5公斤以內產品稱重允許誤差爲±10克,5公斤到20公斤產品稱重允許誤差爲±20克,5公斤海鮮稱出6.5公斤,誤差高達30%,屬明顯偏差。一斤海鮮如果賣180元,這種‘七兩秤’秤過後,消費者每斤就得多花54元。”
在此次檢查中,共校驗5個攤位的10個電子秤,其中兩個爲明顯偏差,全部電子秤都未張貼強制檢定合格標誌。
在某酒店,稽查人員發現全部在用計量電子秤上都張貼了強制檢定合格證,這些秤都是年前剛剛檢定合格的。
“電子秤是強制檢定產品,每年都要進行定期檢定,檢定合格後必須貼強制檢定合格證。”天津市質監稽查總隊副總隊長馬軍說:“爲維護節日期間消費者權益,大年初一至今,我們已經對超市、海鮮批發市場、酒樓進行了兩次計量設備抽查,發現不少問題,對於情節嚴重的,我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對於未貼強制檢定合格證的,我們進行了教育和提醒,督促其儘快進行強制檢定。”
-本報記者蘇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