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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發《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川府發[2013]1號(以下簡稱《規劃》)。《規則》於2013年2月4日省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相比2008年的《規則》,本次印發的《規則》內容由十一章六十一條增加爲十四章八十條,政務活動制度、政府績效管理、政務督查規定等單獨成章節。提高效能
《規則》對政府會議制度提出新要求:精簡會議活動,控制會議規模,提高會議實效。省政府會議儘可能採用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各部門召開全省性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規則》還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門要進一步精簡公文。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現行文件規定仍適用、無新規定的,對上級文件沒有新的貫徹要求的,沒有實質內容的,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已公開發布的上級文件,不再翻印、轉發。堅持對應發文原則,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由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發文。充分運用政務信息化系統,減少紙質公文數量。
提高行政效能方面,要求緊急公文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必要時可打破常規、減少中間環節。省政府領導和各部門負責同志下基層調研要有明確目的,務求工作實效。
《規則》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門厲行勤儉節約。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下級政府和部門的送禮和宴請,嚴格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管理。
在紀律作風方面,《規則》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黨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十項規定”。除省政府統一安排外,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個人任職期間不公開出版著作(含攝影、書畫作品),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一般不爲出版物作序。省長與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省長一般不同時外出。輕車簡從
《規則》對政務活動做了嚴格規範。未經省政府批准,省政府領導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頒獎、揭幕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
嚴格貫徹中央、省委關於改進作風的規定,省長在調研期間可安排工作彙報會,副省長可根據調研情況召開專題座談會,省政府領導到基層調研,輕車簡從,地方領導嚴禁到高速公路路口或轄區邊界迎送。行政透明
《規則》要求,要把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爲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
凡涉及羣衆切身利益、需要羣衆廣泛知曉的事項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均應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依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
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大行政審批公開力度。將行政職權行使權力主體、依據、運行程序和監督措施向社會公佈,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行政徵收等執法活動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向社會公開。公佈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制度;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優化工作流程,公開辦理程序,強化過程監控。
《規則》提出將績效管理理念引入市(州)人民政府目標管理,實行耕地保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廉政建設“一票否決”。
省政府及各部門要接受新聞輿論和羣衆監督。對新聞媒體特別關注、羣衆熱議的問題,要高度重視,積極迴應,調查覈實,正確發佈信息。(記者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