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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湛江官方17日通報稱,13日13時50分發生在坡頭區官渡鎮黎田村的特大爆炸案,經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連續75小時偵查,案件告破。
該案共造成7人死亡、18人受傷,嫌犯陳釋麟也負重傷,現在醫院接受救治,已被公安機關控制。經偵查認定,該案系陳釋麟一人所爲,炸藥也是其在廣西預先向他人購買原料自制。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查,犯罪嫌疑人陳釋麟55歲,漢族,山東省臨清市人,高中文化,原系湛江市某廠職工。下崗後,陳釋麟主要在廣西居住、生活,在湛江沒有固定住所,案發兩年前與一婦女裴某開始同居,租住在廣西防城港市一出租屋。
警方查明,該爆炸案系犯罪嫌疑人陳釋麟由於婚姻家庭矛盾、對矛盾對方釆取極端手段引發的刑事案件。1997年1月,與前妻育有一子的陳釋麟與招某玲結婚,後因性格不合,加上陳有酗酒、賭博劣習,夫妻從1999年開始分居,關係日漸惡化,至2000年5月協議離婚。離婚後,陳認爲是招某玲騙其離婚,在多次糾纏、威脅招某玲要求復婚遭拒後,一直懷恨在心,致案發“報復”招某玲及其孃家人。
案發前約五個月,陳釋麟在廣西預先向他人購買有關原料並自制炸藥。2月13日,陳釋麟到官渡鎮黎田村丈人家現場踩點後,於13時45分許獨自一人駕駛預先裝有自制炸藥的夏利小轎車來到官渡鎮黎田村三叉路口,並用打火機點燃導火索後,駕車向丈人招某明家大門衝去,13時50分,陳釋麟所駕汽車上的炸藥爆炸。由於招某明當天正在家中爲其孫子舉行“點燈”儀式,被宴請的親友在爆炸當時比較集中,故造成當場3人死亡、22人不同程度負傷的嚴重後果。
經查明及技術檢驗鑑定,在該爆炸案中陳釋麟所使用的炸藥爲自制硝銨類炸藥,現場爆炸威力約爲20公斤TNT當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