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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曉宏
每年春節期間都是保健食品的消費高峯時期。爲此,國家藥監局發出健康提醒:不要盲目選購保健食品,否則有可能給食用者帶來安全隱患。
國家藥監局建議消費者,要認清保健食品標誌,仔細閱讀保健食品標籤說明書,並通過正規銷售渠道購買保健食品。特別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品。一些具有輔助降壓、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風險的輔助保健作用,對於患者來說,絕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藥品使用,以免延誤病情。
國家藥監局提醒說,保健食品產品外包裝上有藍色草帽樣標誌,標誌下方爲批准文號和批准部門。目前市場上存在衛生部(1996年11月至2003年7月)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3年10月之後)批准的保健食品產品。衛生部批准的國產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爲“衛食健字+(年代號)+順序號”,進口保健食品爲“衛進食健字+(年代號)+順序號”或“衛食健進字+(年代號)+順序號”,下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字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國產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爲“國食健字G+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進口保健食品爲“國食健字J+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下面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字樣。每個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只能對應一個產品,如果消費者在市場上發現一個批准文號對應多個產品的情況,務必謹慎,消費者可以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數據查詢”欄目查詢產品的真實情況。
消費者購買前要仔細閱讀保健食品標籤說明書,根據產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結合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選擇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體弱者、慢性病患者、兒童及青少年、孕婦等特定人羣,在選擇保健食品時要謹慎。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適宜人羣,有的還標註不適宜人羣,消費者在選擇時必須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