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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黑燕”高超聲速無人戰鬥機模擬圖
獵鷹高超聲速飛行器
x-51高超聲速巡航導彈
B-3高超聲速無人轟炸機模擬圖
獵鷹HTV-2號高超聲速飛行器
在周星馳的電影《功夫》中,火雲邪神面對着斧頭幫,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這從一定程度上說明了速度在格鬥較量中有着舉足輕重的意義。而在軍事裝備領域,這句話也同樣有效,其典型代表就是“高超聲速武器”。由於這種武器快準狠,而且射程遠,得到了美國、俄羅斯等國的重視。尤其是美國,不但投入大量經費進行研製,而且雄心勃勃地試圖構建覆蓋全球的“快速全球打擊計劃”。那麼這種“上帝的標槍”會對世界產生怎樣的衝擊呢?
不時髦
卻很危險
彈道導彈是種
高超聲速武器
高超聲速技術是指飛行速度超過5倍音速(5馬赫數以上)的飛行器技術,是21世紀航空航天技術的制高點,也是重要的軍民兩用高技術。
其實高超聲速武器嚴格說來並不是一種時髦的武器,遠程彈道導彈和洲際彈道導彈實際上就是一種高超聲速武器。按照牛頓的經典力學理論,這兩種導彈在發射後會衝出大氣層達到第一宇宙速度,也就是7.9公里/秒,相當於23.6馬赫,所以彈道導彈平均速度超過15馬赫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而其彈頭在末端突防的時候速度甚至會達到30馬赫以上。從5馬赫的標準來看,彈道導彈完全當得起“高超聲速武器”的稱號。
由於遠程和洲際彈道導彈是大國現成的裝備,因此美國在其“快速全球打擊計劃”的近期規劃中,就是將海軍的“三叉戟”潛射彈道導彈改裝上常規彈頭。2010年,美國空軍甚至還把一枚陸基民兵-3洲際彈道導彈改造成了“快速全球打擊計劃”的原型武器。
然而,這種現成的高超聲速武器,很難投入到實戰之中。首先是軍備條約限制。例如1987年美國與前蘇聯簽署的《中遠程核力量條約》,禁止進行所有射程爲500至5500千米的地基彈道導彈和地面發射巡航導彈的飛行試驗生產和部署。其次,洲際彈道導彈實在是太危險了。例如常規型“三叉戟”導彈和潛射核導彈幾乎沒有任何區別,它們擁有同樣的大小和相同的速度,並且從同一地點發射。
儘管美空軍提出了一些技術、政治和作戰措施來降低核誤判的可能性。但是常規導彈和核導彈之間的模糊性不可能被完全解決。由於美國部署快速打擊武器的目的,就是在較短的預警和準備時間內對目標實施攻擊,因此美國將沒有時間與其他國家協商或通報,尤其是在發生危機的情況下。
受到美國的壓力,俄羅斯在2012年也計劃把著名的SS-18“撒旦”導彈改造成常規快速打擊武器。如果放任這種情況,互射常規導彈演變成互射核導彈就是遲早的事。因此,要想快,得找其他方法。
想要快另找轍
X-51成功率不足三成HTV則全軍覆沒
快鷹計劃、HTV、X-51……這一系列名字代表了美國在高超聲速武器上鍥而不捨的投資以及一次次的失敗。
相對現有彈道導彈武器來說,替代方案主要有兩個方向。第一是以HTV系列爲代表的“助推-滑翔”中期發展方案,也就是“快鷹”計劃,即由助推火箭將再入飛行器加速到很高的速度,然後飛行器再入大氣層攻擊目標。從發射手段上來說,HTV似乎和彈道導彈很相似。但HTV的再入飛行器和導彈的彈頭有很大的區別,其外形不是一般彈頭的圓錐體,而是有着更爲複雜氣動外形的飛行器。因此HTV的發展並不順利。2010年4月和2011年8月,HTV-2進行了兩次發射試驗,卻都以失敗告終。美國一些分析專家認爲這兩次失敗將使“快鷹”計劃面臨巨大的倒退,甚至被“歸零”。
另一個替代方案就是以X-51爲代表的遠期高超聲速巡航導彈發展路線。高超聲速巡航導彈可以從潛艇、水面艦艇和飛機上發射,飛行速度大於馬赫數5。高超聲速巡航導彈的優勢在於使導彈具有機動性好、速度快、射程遠、突防能力強、攻擊目標範圍廣等優點,尤其在攻擊時間敏感目標、加固目標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更能適應未來作戰的需要。美國的X-51實際上是美國在衝壓發動機上長期技術積累的集成。
到目前爲止X-51總共進行了三次飛行試驗。2010年的首次試驗非常成功,飛行時間超過200秒,也達到了5馬赫的設計指標,同時創造了9.8馬赫的飛行速度紀錄。然而另外兩次卻不太理想。而在今年,X-51還有兩次試驗,這將決定其最終的命運。
美國高超聲速武器研製的主力是空軍,但陸軍也摻和了一把。2011年11月,美國陸軍空間和導彈防禦司令部與戰略司令部負責的一項隸屬於“快速全球打擊計劃”的“先進超高音速武器”項目(AHW)首次進行飛行試驗,並取得了成功。AHW是和HTV類似的“助推-滑翔”方案,但其速度遠低於後者,根據媒體披露,AHW的平均速度也只有5馬赫而已,這根本沒有達到火箭助推的極限。因此這裏面美國陸軍很可能討了個巧,迴避了HTV面對的15馬赫以上的極速問題,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保守和穩妥的方案,以確保項目的生存。當時美國一些媒體紛紛以“30分鐘打遍全球”的聳人聽聞標題來報道。但實際上5馬赫的速度意味着其火箭助推能力極爲有限,這種武器的射程和速度也不可能實現“快速全球打擊計劃”的目標。
即使美國這個在高超聲速武器領域的領頭羊、公認的航空航天大國,在這方面的開發上也碰了一鼻子灰。從上述實驗來看,X-51的成功率不足三成,HTV則是全軍覆沒。AHW儘管取得了開門紅,但指標無法滿足需求。
拔槍之前就開槍
美國爲何需要“上帝的標槍”
現代信息化戰爭的節奏越來越快,這是很多軍事評論文章都會寫到的一句話。但這還沒有顯示出一些國家,特別是像美國這樣的崇尚單邊主義和進攻戰略的國家,對打擊速度的要求渴求到了何種地步。
高超聲速武器的發展,伴隨着軍事航天的應用而興起。而提升到“全球快速打擊”的程度,主要是美國對戰爭速度的新要求。在小布什政府上臺後,在2001年的《四年一度防務評審》報告中強調:美國的防務計劃必須以迅速和決定性地應對突發事件爲中心,即要求美國具備應對各種緊急情況的“全維”軍事能力。2004年的美國《國家軍事戰略》將“防止對美國的突然襲擊”列爲美軍三大使命之一,提出美軍不能坐等襲擊發生後才加以應對,“對美國的攻擊可能導致的可怖後果要求美國採取行動,在特定的威脅進攻美國之前就將其消滅。”換句話說,美國要在別國準備“拔槍”之前就提前開槍。這種類似美國西部片快槍手對決的作戰,很對美國人的胃口。
快槍手一槍致命,不只是爲了威懾,還可以最大程度上繞過國會以及民意的反對。越戰慘敗之後,美國就專門立法,規定了美國總統在沒有國會授權的情況下,能夠派遣多少士兵和進行多長時間的戰爭。冷戰後的幾次局部戰爭,美國總統都是“事後”拿到了國會的授權,補充了法理上的漏洞。但是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對總統掣肘的因素就會越來越多。2011年就有一些美國議員認爲奧巴馬政府參與打擊利比亞卡扎菲政權的行動屬於“越界”。
因此,無論是軍工企業、美軍還是作爲美軍統帥的總統,出於利益集團和個人的考慮,總是希望這樣的限制越少越好。爲了繞過法律,就需要派兵越少越好,最好不派兵;戰爭越快越好,最好一個按鈕幾十分鐘後敵人的首腦就會灰飛煙滅。在不使用核武器的情況下,高超聲速武器就必然成了最佳的選擇。美國不遺餘力地發展高超聲速武器就有了合理的解釋。
儘管高超聲速武器面臨諸多技術難點,但是一旦取得突破就會給戰爭形態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甚至會把戰爭帶入到“讀秒”時代。即使不考慮軍事上的作用,高超聲速相關技術對航空航天領域的帶動也是極爲明顯並有可能改變人類利用天空和太空的手段,從而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因此除了美國之外,也有國家投入巨資加入到這場高超聲速武器的競賽中。
鄭文浩J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