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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2歲的喬某露宿街頭,瞅中一家花店踹門入室盜竊。第一次因嫌收穫太少,一氣之下縱火燒店。兩天後再次“光顧”該店,在盜竊財物後,親自留條曰“老子回來了”。當其第三次“光顧”此店時,終於被守候多時的民警現場抓獲。近日,蜀山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放火罪對喬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喬某,霍邱縣人,今年才22歲,初中文化程度。因爲沒工作沒錢,他平時就露宿在合肥的高架橋下。
1月2日晚上,喬某竄至合肥市某花店直接踹門入室盜竊,並盜得現金100餘元。因其認爲此家店主太窮了,氣憤不已。於是將花店內一毛毯蓋在花店的電腦上面,並用自己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毛毯點着後迅速逃離現場,火勢造成該花店桌子、電腦等物品被燒壞,損失物品價值約7000元。1月5日晚,喬某再次到該花店進行盜竊,又盜得現金100餘元,隨後喬某在該花店的便籤紙上寫上“老子回來了”五字後迅速逃離現場。1月7日晚,喬某第三次對該花店進行踹門盜竊時,被守候多時的警察現場抓獲。
喬某爲泄憤故意放火燃燒花店,涉嫌放火罪;爲圖財盜竊菸酒店1039元,涉嫌盜竊罪。近日,喬某已被批捕。
(通訊員黃河本報記者劉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