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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宏寧通訊員保清)“多謝法院對我兒子的關心,對我們案件的重視,謝謝法官,謝謝興慶區人民法院……”這感人的一幕發生在近日的市第一人民醫院病房。當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安民親手將3000元的法律救助金送到原告李某某家屬手中時,原告的父親接過劉院長手中的救助金後泣不成聲,哽咽地說道。
據瞭解,原告李某某系甘肅省莊浪縣人,在銀務工期間遭遇交通事故後一直呈現“植物人”狀態。由於家庭經濟狀況極差,其家屬爲了省出原告的醫藥費經常是一日三餐僅靠饅頭應付。儘管如此,仍欠下近20000元的醫療費無力負擔。在此困境下,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於2013年1月28日將肇事司機楊某某及銀川市某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向原告支付醫療費。另外本案的被告楊某某也系來銀務工人員,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差,且因犯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暫時無賠付能力。
掌握以上情況後,案件承辦法官認爲該案情況緊急,且原告家屬情緒比較激動,便立即向庭長和主管院長進行了彙報。經請示後,院長立即批示向原告發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並囑咐案件承辦人要按照法律規定高度重視、辦好此案。
在向原告家屬發放救助金後,法官在病房旁邊的會議室內與醫院、保險公司針對該案進行了緊急磋商。保險公司承諾先行向原告賠付交強險範圍內的醫療費及傷殘賠償金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