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17日電(記者餘建斌)記者從國家海洋局獲悉:自2010年起,通過中央財政海域使用金和海島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國家海洋局相繼組織地方開展了70個海島的整治修復,共投入資金約13億元。通過改擴建海島碼頭道路、垃圾污水集中處理、修復島體岸線、保護淡水資源、發展可再生能源等內容,逐步改善海島生態與人居環境。
據悉,國家海洋局即將啓動海島生態實驗基地建設,通過科研與示範,建立一套適合海島特點的生態修復技術方法與模式,引導新能源、新材料、新技術在海島發展中的應用,積極探索海島生態型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