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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馬超金嬌記者袁瑋)不到20歲的年輕人吳某爲求一時泄憤而劃壞他人車輛,不料竟然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成爲一種“習慣”。去年7月至9月間,他用石頭、鑰匙等工具隨意將停放在該小區內的十幾輛轎車劃傷,造成他人嚴重經濟損失。近日,吳某被徐彙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吳某早年從安徽來滬務工,在滬上某飯店做廚師,生活工作上時有不順,卻苦於無處發泄。去年7月8日凌晨,他因瑣事與父親發生爭執,一個人喝起了悶酒。當他喝完酒搖搖晃晃走在路上時,一輛轎車快速從他身邊擦過,差點撞到他。他很惱火,撿起一塊石頭就想扔過去。由於車速很快,這輛車拐進了一個小區。
碰巧,吳某也住在這個小區。他因此遷怒到小區裏停放着的所有汽車。他走進小區後拿起石頭,對着路旁停放的車輛邊走邊劃,一次劃傷了小區內的幾輛汽車。沒過幾日,吳某和朋友出去玩又喝了一些酒,酒後也很不痛快。他藉着酒勁再次拿着石頭將小區的多輛車劃傷,以發泄怒氣。之後,吳某又因在網吧打遊戲輸了不開心,回家的時候用隨手撿來的小石頭在自己小區內劃車。劃車對於吳某來說似乎成爲了一種心理依賴。後來,他開始用鑰匙劃車。
去年9月3日凌晨,吳某從一網吧玩遊戲結束後回到小區,用鑰匙劃停在小區通道上的轎車的車身。第二天一早,多名車主同時發現愛車被劃,又聯想到之前小區內其他業主的車輛經常被劃,遂去公安局報案。
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爲,吳某多次任意毀損公私財物,共計價值25000餘元,其行爲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