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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日本外務省最近應市民團體要求進一步公開了關於1962年韓日邦交正常化的外交文件,這些文件透露出了日本政府在1965年簽署《韓日協定》以前沒有考慮過對強徵慰安婦等進行道歉和賠償。
報道稱,據該文件,簽署《韓日協定》3年前的1962年,時任官房長官大平正芳指示外務省和大藏省(財務省的前身)計算韓國對日本可能提出請求的賠償數額,以在正式簽署《韓日協定》前掌握賠償規模。
當時日本政府計算了郵政儲蓄、有價證券、拖欠工資和恩級(年金)等賠償金額。外務省和大藏省分別認爲需要賠償7000萬美元和1600萬美元。至於強徵工人和慰安婦等個人損失賠償根本沒有包括在賠償項目之中。法律專家們認爲,在今後審判時,這些文件內容可用於證明被強徵的受害者仍然具有個人請求權。
迄今爲止,日本政府和法院一直主張,根據《韓日協定》個人請求權完全消失。而韓國政府一直要求對日軍強徵慰安婦和工人給於個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