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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的科級領導幹部,今後操辦“紅白喜事”,頭上要多一道“緊箍咒”了。筆者昨日從惠州市惠東縣獲悉,惠東縣紀委監察局近日出臺了《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書》(下稱《承諾書》),要求科級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作出書面承諾。
《承諾書》要求全縣科級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堅決履行六項承諾,包括:一是帶頭制止大操大辦或變相方式大操大辦,反對鋪張浪費;二是不借機收禮斂財,不接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用公款贈送的禮品、禮金等;三是不利用工作調動、職務升遷、立功受獎等個人事宜舉辦宴請等活動,不講排場、比闊氣;四是不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等可能影響本人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參加;五是不動用公共權力、不影響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六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對違反《承諾書》規定的人員,情節較輕的,將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情節較重的,將給予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
以前惠東對於科級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實行備案制,如今出臺《承諾書》更是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內容。“有了書面《承諾書》,自己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章可循,負擔也大爲減輕了。”一些受訪的惠東科級幹部對《承諾書》的出臺表示歡迎和支持。(記者/羅銳通訊員/吳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