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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房主是個美女!(圖片來源網絡) |
孤身女夜半遇賊
“好心劫匪”送患者住院打開門,竟是劫匪來拜訪律師說法良心未泯滅,量刑可考慮
“小偷”李某見受害者是一名美女病人,搶劫後將受害人送往醫院,後聽說她沒有錢,又從劫款中拿出1000元為其治病。隨後三天,李某多次來電關心受害人,結果落入法網。
昨日,李某因犯搶劫罪被江漢區檢察院執行逮捕。
荊州來漢打工的28歲趙娜娜(化名)面容姣好,是個美女。她獨自租住在北湖菱角湖路某小高層復式樓房的6樓,面積60多平米。1月26日凌晨3點半,趙娜娜突然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床前站著一個男子,嚇得目瞪口呆。
該男子就是李某,家住洪山區高楊村,2010年因尋釁滋事罪曾入獄6個月。年關將至,手頭缺錢的李某於當天凌晨從趙娜娜所住的樓盤地下車庫通過樓梯上到三樓,然後從外面爬上6樓一房間的陽臺,進入趙娜娜的房間,並在廚房拿了一把水果刀。
趙娜娜剛准備呼叫,李某就拿著一長約10厘米的水果刀對她說“不許喊”,並用刀劃傷了她的左臉,然後讓她交出家中的現金。
趙娜娜十分害怕,求李某不要傷害自己,並告知李某自家2樓的圓桌上有一萬元現金。李某隨後將錢裝入自己口袋。
“好心劫匪”送患者住院
李某隨後從趙娜娜家找到一根繩子,准備將趙娜娜捆起來。
趙娜娜嚇壞了,並說出實情:白天剛做了人流,下午纔回家,現在一驚嚇出血很多,人很不舒服,想去醫院看病,千萬不要捆綁她。
李某看到趙娜娜褲腿上流了很多血,還在往下滲,便猶豫起來。
最後經不住趙娜娜的苦苦哀求,李某同意不捆她,並讓她穿好衣服,陪她去醫院,趙娜娜也表示不報警。
李某避開電梯,攙扶著趙娜娜走下樓梯,用圍巾包著刀抵著她的後腰,用手箍著她的肩膀,並警告說:“我陪你去醫院,但你千萬不能報警。”
在去醫院的路上,李某要了趙娜娜的手機號。
大約15分鍾,兩人一起來到新華醫院門診部,李某幫趙娜娜掛號,聽說趙娜娜身上沒有錢,於是從口袋裡一萬元中抽出1000元給她,讓她好好養病,隨後轉身離去。
事後,李某交代,當時趙娜娜出血較多,他很害怕,擔心“出大事”,纔送她到醫院。
打開門,竟是劫匪來拜訪
1月27日上午,趙娜娜接到李某的電話,,問她身體恢復怎麼樣了,希望她注意休息。
同時發來幾條短信,諸如:“拿你的錢也是不得已”,“欠別人高利貸纔出此下策”等等,短信中稱呼趙娜娜“姐姐”。
當天下午4點多,正在家中休息的趙娜娜聽見敲門聲,開門一看大吃一驚,正是小偷李某。
趙娜娜打開房門讓其進來。李某說,主要不放心她,來看看她的病情,看有什麼需要幫忙的。交談中,她曾希望李某把錢還她,但李某說已經給了債主。兩人交談半個小時後,李某離開。
1月28日中午,李某再次撥打了趙娜娜手機。
趙娜娜一直很猶豫該不該報警,這9000元也是她的血汗錢,准備過年回老家用。在朋友的建議下,趙娜娜報了警。
當天中午1點多,正在唐家墩派出所接受調查的趙娜娜手機響了,又是李某打來的,說要來探望,趙娜娜謊稱自己正在醫院輸液,待會回家。
當天下午2點多,李某趕到趙娜娜的小區,在一樓大廳,被早已部署的唐家墩派出所民警抓獲。
歸案後,李某稱,自己雖然偷盜,但看見趙娜娜大出血,怕她出事,纔主動送她去醫院。又怕她報案,所以纔打電話、發信息和上門看望的。
江漢區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采取攀爬、翻窗入室的手段,進入受害人家中,持刀威脅並刺傷受害人,劫取現金,犯有搶劫罪。
昨天晚上,記者試圖聯系趙娜娜,對方手機關機未果。
律師說法
良心未泯滅,量刑可考慮
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源波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原本是入室盜竊。入戶盜竊處理相對輕一些。但李某被事主發現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就轉化為入室搶劫罪了。
劉源波說,《刑法》第263條規定,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入戶搶劫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事後種種表現,只證明他的良心沒有泯滅,有一定的良知,法律上沒有必須從輕處罰的規定。但法院可以綜合他的特殊情況,及悔罪表現,量刑可以考慮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