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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先後在5家超市撬鎖進入倉庫盜竊香菸,涉案金額達35800元。近日,該男子被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以盜竊罪、搶奪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2000元。
被告人陳某,本市人,曾有盜竊、敲詐勒索、搶劫、尋釁滋事前科。2011年10月28日下午,陳某攜帶工具竄至河東區萬新村某超市倉庫,撬開明掛鎖進入欲實施盜竊,被超市店員發現並報警,陳某被抓獲。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陳某已是第5次進入超市倉庫盜竊香菸。經河東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陳某所盜香菸總計價值35800元。河東區法院審理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2000元。(記者解金釗通訊員王卉竹王兆強)
